关于未经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单位和产品名称的公告
2026年08月05日 11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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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经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单位和产品名称的公告
近期,我局接群众投诉举报发现昌都市卡若区言言商店
存在未经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违法行为。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向社会公告单位和产品名称,责令限期改正:(三)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之规定,执法人员于2026年8月4日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现将未经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单位和产品名称予以公告:
经营单位:昌都市卡若区言言商店
产品名称:医用外科口罩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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