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由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昌都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门召开有关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充分利用昌都市便民服务大厅窗口、“12315”投诉举报热线、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重点公开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昌都市卡若区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895-482175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昌都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征求意见答复内容的时效性、政策解读方式单一等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强化沟通,增强内部协调统一性。提升各部门之间政务公开工作协同性。强化办公室与各业务科室之间的衔接沟通,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畴和时限,及时公开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答复等时效性内容,确保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发布。
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