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都市知识产权局)

政府信息公开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部门汇总版)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规章,组织落实质量振兴战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市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和市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监督管理规划;建立全市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覆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流通、消费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地方药材标准和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相关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初审和备案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初审和备案管理制度,完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零售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

1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药品(含医疗机构制剂)、医疗器械研发、经营、使用和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查处批发和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发布质量公告,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1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和标准化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8、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全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19、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教育培训。

21、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编制人数:10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2人、:参照公务员编制人数0人, 事业编制人数:39人。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年未实有在职工105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概述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一)落实改革政策,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

一是市场主体稳步提升。截至8月底,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户数达39800户,注册资金970.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4%、9.62%;二是不断加强信用监管。2020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97.61%,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965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3户。综合业务系统累计拦截失信被执行人128人(次)。

(二)坚持从严执法,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

1.食品监管方面 。一是持续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昌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同志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保障工作组来昌期间的饮食安全,截至目前,共下达书面监督意见书22份,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558批(次),合格553批(次),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监督销毁。三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已达88%,以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为重点,共排查食品经营户850余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四是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开展市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820批次。截至目前,已完成621批次,合格率达98.2%。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处置率100%。四是加强冷链食品监管。检查冷链食品经营单位510余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购进的38.5吨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了无害化监督销毁。

2.药品监管方面。一是规范藏药制剂行为。针对藏药制剂采购、调剂、配制等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对13家藏医诊所、2家藏药厂进行了重点检查,大力宣传引导藏药制剂配制单位按照应用传统工艺进行配制备案。二是药品专项检查深入基层。针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化械经营使用单位,通过“以查带训”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其中县级医疗机构、基层藏药配制单位和药械经营企业的检查覆盖率分别达到71%、84%和80%。三是不良反应工作成效显著。我市共有228个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网络直报账号,药化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县级覆盖率达100%。截至目前,共计收到不良反应报告表574份,同期比增长21.1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404份,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2份,基层藏药制剂不良反应报告表3份,实现基层藏药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零突破”。

3.特种设备监管方面。前三季度,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82家(次),摸排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1002台(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2份,排查安全隐患共84起。

4.质量监管和发展方面。一是启动质量强市工作和参与申报首届全区质量奖评选活动。昌都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已于3月10日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并报请市政府印发了《昌都市质量强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首届全区质量奖评选活动中,申报4家先进企业(单位)和2名先进个人。组织完成了2020至2021年度县(区)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已报请市政府批转。二是狠抓质量抽查工作。开展自治区级及市级监督抽查工作5次,其中自治区级2021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样187批次,昌都市级2021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样171批次,合计358批次。开展2021年昌都市成品油、消防产品、电线电缆、非医用口罩、儿童老年用品和学生用品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5.“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一是开展定向抽查。对食品类、价格类、广告类、特种设备类478户市场主体开展了定向抽查工作。将47户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二是开展不定向抽查。共抽取市场主体72家,目前正在抽查检查中。三是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操作平台培训。开展了部门联合任务抽取和检查,为确保10月底全面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三)提高监管强度,市场环境取得新进展。

1.投诉渠道有效畅通。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及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191件,办结率达99%,争议金额35.026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4264万元,群众满意率达100%。

2.知识产权战略取得突破。一是编制“十四五”规划。在全区率先开展了《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知识产权“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加快打造“昌都品牌”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商标培育稳步推进。全市目前拥有有效注册商标2293件,同比增长339件,增长率17%;拥有有效专利8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件。正在申报的驰名商标1件。昌都市区域公用品牌“蓝天圣洁”45个类别的文字商标及45个类别的图案商标已注册成功,“蓝天圣洁”涉外商标已成功注册27件。 三是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共发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6起,其中1起涉嫌侵犯“达美拥”葡萄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安全因涉案金额达90余万,已移交公安部门查处;查处1起涉嫌侵犯“蓝月亮”洗衣液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没收侵权商品400件。

3.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升。一是食品快检持续发力。全市17个食用农产品快检室共完成检测14.98万批次,不合格287批次,合格率99.81%,不合格产品全部下架监督销毁,培养本地大学生及农牧民子女检测人员32人。二是计量检定有效推进。检定及测试在用计量器具共计1149台(支),累计为服务单位、群众减免检定费用约39万元;

4.价格监管力度不减。一是价格调研覆盖周边。安排专人与市委党校组成课题研究专班,前往周边省市和毗邻藏区开展价格专项调查调研。并配合自治区成品油价格调研工作组前往我市六县及林芝、那曲、四川、青海、云南等地进行调研,为我市下一步成品油价格调整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二是价格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围绕重点民生商品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常态化。截止目前,全市主要商品价格稳定,未出现明显波动。三是转供电监管成效显著。已完成170个转供电小区、商铺中涉及的22734户居民用户以及2130户商铺用户的现场摸排核查,对10个县(区)涉及转供电的3375个农村变压器和6.8万户百姓的进行清理摸底。四是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对全市5G基站的“零加价”、粮食市场安全和医美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5.计量、认证、标准化工作持续推进。一是夯实计量基础工作。对1318台(件)家电开展能效标识监督检查,并完成全市23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2401余台(件)医疗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二是强化规范认证工作。完成我市20家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检查,针对16家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三是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有效开展。目前,我市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公开申明了26家企业,53项标准,86个产品。

6.普法工作效果显著。以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服务群众”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消费者咨询170余次,检定校准计量器具86台(件),检测食用农产品30批次。联合相关单位销毁不合格商品1000余件商品,价值22.07万元。

(四)严把防疫关口,抗击疫情显彰显新担当。

一是落实疫情防控专项整治。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0家次,督促各药品零售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疾控机构7家次,检查新冠疫苗接种点41家次。二是继续加大进口冷链食品排查。严格禁售2020年11月15日后进购的进口冷链食品,重点督促冷冻冷藏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冷冻冷藏食品来源渠道正规,质量安全可靠。三是积极推行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干部职工第一剂接种105人,第二剂接种104人,接种率达93%;退休人员已接种34人,接种率达80%,督促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接种第一剂2068人,接种第二剂955人,接种率达97.7%。

(五)夯实执政基础,履职能力得到新提升。

一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大庆,组成14个市场检查小组深入市场一线开展市场环境与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彰显了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组织700余人(次)开展知识产权、计量和标准化、特种设备培训以及事故救援应急演练,取得良好成效。三是切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党史学习教育片和市场监管大讲堂7次,参观市革命历史博物馆并开展重温入党誓词1次,开展“感悟领袖情怀,锤炼政治三力”读书交流会2次、书记讲党课活动2次、政治理论测试2次,发布党史学习知识、“三更”专题教育知识5期,撰写心得体会400余篇。四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在重要节日和宗教活动关键节点,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学习传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干部签订《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承诺书》,特别是在萨嘎达瓦宗教活动期间,开展了党员不信仰宗教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和党员信仰宗教摸排工作,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五是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查整改工作。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类型》的9类46项问题进行全方位自查整改,超标准差旅费和通讯补助费用的清理及统计工作已基本完成,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进行了清理整改。六是积极对接“十四五”援藏工作。与各援藏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了“十四五”时期援藏框架协议。援助范围涉及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援助项目共计17个,其中重庆市涉及7个项目,资金224万元;福建省涉及8个项目,资金207万元;天津市涉及4个项目,资金106万元。(一)落实改革政策,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

一是市场主体稳步提升。截至8月底,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户数达39800户,注册资金970.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4%、9.62%;二是不断加强信用监管。2020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97.61%,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965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3户。综合业务系统累计拦截失信被执行人128人(次)。

(二)坚持从严执法,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

1.食品监管方面 。一是持续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昌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同志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保障工作组来昌期间的饮食安全,截至目前,共下达书面监督意见书22份,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558批(次),合格553批(次),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监督销毁。三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已达88%,以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为重点,共排查食品经营户850余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四是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开展市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820批次。截至目前,已完成621批次,合格率达98.2%。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处置率100%。四是加强冷链食品监管。检查冷链食品经营单位510余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购进的38.5吨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了无害化监督销毁。

2.药品监管方面。一是规范藏药制剂行为。针对藏药制剂采购、调剂、配制等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对13家藏医诊所、2家藏药厂进行了重点检查,大力宣传引导藏药制剂配制单位按照应用传统工艺进行配制备案。二是药品专项检查深入基层。针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化械经营使用单位,通过“以查带训”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其中县级医疗机构、基层藏药配制单位和药械经营企业的检查覆盖率分别达到71%、84%和80%。三是不良反应工作成效显著。我市共有228个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网络直报账号,药化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县级覆盖率达100%。截至目前,共计收到不良反应报告表574份,同期比增长21.1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404份,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2份,基层藏药制剂不良反应报告表3份,实现基层藏药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零突破”。

3.特种设备监管方面。前三季度,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82家(次),摸排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1002台(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2份,排查安全隐患共84起。

4.质量监管和发展方面。一是启动质量强市工作和参与申报首届全区质量奖评选活动。昌都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已于3月10日经市政府批准设立,并报请市政府印发了《昌都市质量强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首届全区质量奖评选活动中,申报4家先进企业(单位)和2名先进个人。组织完成了2020至2021年度县(区)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已报请市政府批转。二是狠抓质量抽查工作。开展自治区级及市级监督抽查工作5次,其中自治区级2021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样187批次,昌都市级2021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样171批次,合计358批次。开展2021年昌都市成品油、消防产品、电线电缆、非医用口罩、儿童老年用品和学生用品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5.“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一是开展定向抽查。对食品类、价格类、广告类、特种设备类478户市场主体开展了定向抽查工作。将47户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二是开展不定向抽查。共抽取市场主体72家,目前正在抽查检查中。三是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操作平台培训。开展了部门联合任务抽取和检查,为确保10月底全面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三)提高监管强度,市场环境取得新进展。

1.投诉渠道有效畅通。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及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191件,办结率达99%,争议金额35.026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4264万元,群众满意率达100%。

2.知识产权战略取得突破。一是编制“十四五”规划。在全区率先开展了《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知识产权“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加快打造“昌都品牌”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商标培育稳步推进。全市目前拥有有效注册商标2293件,同比增长339件,增长率17%;拥有有效专利8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件。正在申报的驰名商标1件。昌都市区域公用品牌“蓝天圣洁”45个类别的文字商标及45个类别的图案商标已注册成功,“蓝天圣洁”涉外商标已成功注册27件。 三是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共发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6起,其中1起涉嫌侵犯“达美拥”葡萄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安全因涉案金额达90余万,已移交公安部门查处;查处1起涉嫌侵犯“蓝月亮”洗衣液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没收侵权商品400件。

3.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升。一是食品快检持续发力。全市17个食用农产品快检室共完成检测14.98万批次,不合格287批次,合格率99.81%,不合格产品全部下架监督销毁,培养本地大学生及农牧民子女检测人员32人。二是计量检定有效推进。检定及测试在用计量器具共计1149台(支),累计为服务单位、群众减免检定费用约39万元;

4.价格监管力度不减。一是价格调研覆盖周边。安排专人与市委党校组成课题研究专班,前往周边省市和毗邻藏区开展价格专项调查调研。并配合自治区成品油价格调研工作组前往我市六县及林芝、那曲、四川、青海、云南等地进行调研,为我市下一步成品油价格调整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二是价格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围绕重点民生商品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常态化。截止目前,全市主要商品价格稳定,未出现明显波动。三是转供电监管成效显著。已完成170个转供电小区、商铺中涉及的22734户居民用户以及2130户商铺用户的现场摸排核查,对10个县(区)涉及转供电的3375个农村变压器和6.8万户百姓的进行清理摸底。四是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对全市5G基站的“零加价”、粮食市场安全和医美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5.计量、认证、标准化工作持续推进。一是夯实计量基础工作。对1318台(件)家电开展能效标识监督检查,并完成全市23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2401余台(件)医疗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二是强化规范认证工作。完成我市20家获证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检查,针对16家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三是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有效开展。目前,我市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公开申明了26家企业,53项标准,86个产品。

6.普法工作效果显著。以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服务群众”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消费者咨询170余次,检定校准计量器具86台(件),检测食用农产品30批次。联合相关单位销毁不合格商品1000余件商品,价值22.07万元。

(四)严把防疫关口,抗击疫情显彰显新担当。

一是落实疫情防控专项整治。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0家次,督促各药品零售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疾控机构7家次,检查新冠疫苗接种点41家次。二是继续加大进口冷链食品排查。严格禁售2020年11月15日后进购的进口冷链食品,重点督促冷冻冷藏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冷冻冷藏食品来源渠道正规,质量安全可靠。三是积极推行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干部职工第一剂接种105人,第二剂接种104人,接种率达93%;退休人员已接种34人,接种率达80%,督促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接种第一剂2068人,接种第二剂955人,接种率达97.7%。

(六)夯实执政基础,履职能力得到新提升。

一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大庆,组成14个市场检查小组深入市场一线开展市场环境与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彰显了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组织700余人(次)开展知识产权、计量和标准化、特种设备培训以及事故救援应急演练,取得良好成效。三是切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党史学习教育片和市场监管大讲堂7次,参观市革命历史博物馆并开展重温入党誓词1次,开展“感悟领袖情怀,锤炼政治三力”读书交流会2次、书记讲党课活动2次、政治理论测试2次,发布党史学习知识、“三更”专题教育知识5期,撰写心得体会400余篇。四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在重要节日和宗教活动关键节点,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学习传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干部签订《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承诺书》,特别是在萨嘎达瓦宗教活动期间,开展了党员不信仰宗教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和党员信仰宗教摸排工作,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五是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查整改工作。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类型》的9类46项问题进行全方位自查整改,超标准差旅费和通讯补助费用的清理及统计工作已基本完成,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进行了清理整改。六是积极对接“十四五”援藏工作。与各援藏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了“十四五”时期援藏框架协议。援助范围涉及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援助项目共计17个,其中重庆市涉及7个项目,资金224万元;福建省涉及8个项目,资金207万元;天津市涉及4个项目,资金106万元。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包括部门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2019年我局总指标数624.10978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数为3641.48万元,调整预算4045.60万元,决算数为4045.60万元,比上年增加3421.5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计:3404.8340.06万元。

2020年收入5246.279762万元,上年结转1200.678451万元,支出3851.29865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394.981106万元。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可列表)。见2020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

(2)差异原因分析。差异较大的应分析到具体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和具体单位。见2020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可分别制作饼状图)。见2020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

(2)收入支出按部门所属单位分布情况(可列表)。见2020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见2020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112.32 54.33  

1.因公出国(境)费 无 无  

2.公务接待费 13.90 0.30

3.公务用车经费 98.42 54.0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8.42 54.03

      (2)公务用车购置  

1、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及保有量为22辆,财政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管理费:98.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54.0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2.83万元。2、2020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3.9万元,我单位接待各级工作组,发生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19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85%。

(2)会议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3)培训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2020年支出数为9.66万元,上年支出数为0.9846万元,比上年增加8.6754万元。(可做表、柱图、折线图)。机构改革后支出计划正常进行。

(4)其他对部门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无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无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支出要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析具体构成及特点。基本支出按照正常支付,项目支出需按照完成进度支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分资金来源、资金性质结转和结余情况,特别是项目经费结转和结余情况。资金结转结余主要为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一年内支付,项目建设单位迟缓交付成果。

2.分单位结转和结余情况。全部为项目结转资金。

3.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要求业务科室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快进度及交付方案成果,及时拨付资金。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对资产、负债信息进行分析,主要分析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影响等。无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概述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

2.概述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有)。无

3.概述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无

(六)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无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有

(二)本部门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有

(三)对部门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无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无

注: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可参考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见软件查询模板)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附后)。

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调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调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调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分析需要增加相关分析指标,如:

1.财政拨款依存度, 衡量部门(单位)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

财政拨款依存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00%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部门汇总编写格式)

一、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20   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合    计  1  0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行政单位  1  0  
    事业单位      
    其他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政府  1  0  
民间非营利组织      
  企业      
  其他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一级预算单位 1 0
    二级预算单位
    三级预算单位
四、按事业单位分类 —
    行政类 —
  公益一类 —
  公益二类 —
  生产经营类 —
  暂未明确类别 —
(二)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2020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数量 比上年增减 变动原因说明
合    计      
一、单户表  1    
二、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      
三、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四、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      
五、乡镇汇总录入表      
六、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      
七、经费差额表      
八、调整表      
九、叠加汇总表      
注:主管部门使用经费差额表代编收支及使用调整表调整收支重复汇总数的情况需另作说明,包括代编(或调整)的依据、涉及的单位和金额。
二、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一)财政资金对账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1)本部门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4045.6 万元,差额 0 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本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  万元,差额   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3)本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  万元,差额   万元。对差额原因进行说明。
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与上年指标核对情况。
1.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资金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的情况说明(附表1),包括会计差错更正、收回以前年度支出、归集调入、归集调出、归集上缴和缴回资金及单位内部调剂等情况(附表1)。因新旧会计制度转换,按照法定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形成的差异,在“其他”栏目填列并在备注予以说明。
2.主要指标上下年变动幅度超过20%,其中机构人员指标上下年有变动的,应具体核实并说明原因(附表2)。
 三、报表审核情况
(一)审核情况。
审核项目 数量 提示内容 原因说明
一、审核公式 XX条    
1.表间公式 XX条    
A0-XXX XX条    
A0-XXX XX条    
… …    
2.表内公式 XX条    
AXXX XX条    
AXXX XX条    
… …    
二、审核模板 —    
1 XX个单位    
2 XX个单位    
… …    
(二)对报表指标、审核公式和审核模板的设置建议。
1.对部门决算报表指标设置的建议。
2.如有不适用的审核公式和模板,请列出并说明修改意见。
3.部门自行增加的审核公式和模板,请说明设置依据。
四、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说明单位从同级财政以外的同级政府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包括政府财政和政府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款,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情况(附表3)。
2.年末结转结余扣除经营亏损后如为负数,按资金性质分别说明情况。
3.“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列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依据及说明。
4.“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金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对比变动的原因说明,以及相关的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等情况。动用上年结转用于三公经费的情况说明。
5.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以及与上年数对比变动原因说明。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包括采购类型、采购规模和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等。
7.中央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附表4)。
8.中央单位驻外机构有关情况(附表5、6)。
9.“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如调整预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说明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和非财政拨款预算调整情况以及经审批或备案的文件依据。
10.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决算编报相关方面的影响。(涉及机构改革单位说明)
11.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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