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都市知识产权局)
在春节藏历年节前检查工作中,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下列单位存在未经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向社会公开单位和产品名称,责令限期改正:(三)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之规定,执法人员于2026年2月3日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现将未经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单位和产品名称予以公告:
经营单位:昌都市佳漾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修护凝胶敷料(湘械注准20222140436)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5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