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5-19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现决定对西藏仁一济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广场分公司等4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附件: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企业名单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