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及相关企业: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昌都市气瓶检测中心已于2025年3月中旬正式投入使用。为切实保障全市液化气钢瓶使用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第9条第3款规定,需对液化气钢瓶进行强检,现就液化气钢瓶检测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昌都市11县(区)及经济开发区内所有在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二、检测周期
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第9条第3款:气瓶的首次定期检验日期应当从气瓶制造日期起计算,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周期为:4年。
三、检测费用
依据《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西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21号)文件要求,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服务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
前期,第三方气瓶检测机构对全区各地市气瓶检测收费标准、企业经营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进行了调研了解,结合昌都实际,综合考虑分析,向社会公告了昌都市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1、液化石油气钢瓶50公斤(YSP-50型)150元/只(含角阀费用20元);2、液化石油气钢瓶15公斤(YSP-15型)90元/只(含角阀费用20元);3、液化石油气钢瓶5公斤(YSP-5型)75元/只(含角阀费用20元);4、回收报废气瓶20元/只(每回收一个报废气瓶返还20元)。
四、公示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将做好价格公示和安全监督工作,严格查处价格未及时公示、违规收费,充装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等违法行为。若因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无小事,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予积极支持配合气瓶检测工作,共同守护我市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特此公告!
投诉电话:0895--12315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