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4-21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现决定对昌都市普洛尔大药房等6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附件: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企业名单
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