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都市知识产权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昌都市气瓶检测中心气瓶检测项目委托运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进昌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用气安全、放心用气”,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昌都气瓶检测中心已于2024年5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已完工,配套设备正在安装调试,整体项目预计12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场地租赁形式,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拟择优引进专业的具有国家资质和有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运营昌都气瓶检测中心的气瓶检测项目,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布公告单位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都市知识产权局)

二、合作运营模式

合作运营模式为:一是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气瓶检测检验场地和检验设备;二是引进有意愿开展气瓶检验检测并具有国家资质和有能力的第三方气瓶检测机构入驻昌都;三是第三方机构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证件、佐证材料等;四是成功入驻的气瓶检测机构将参与昌都市的气瓶检验检测项目工作,为各类气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检测服务。

三、合作资质要求

(一)气瓶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在昌都市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检验检测人员及相关资质,能够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气瓶检验检测工作;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相关资质和专业技能;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四、报名提供材料

(一)机构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检验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服务方案,具体要求和条件等,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流程、质量控制措施、服务承诺等;

(五)近三年的经营业绩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西藏范围内提供服务的相关佐证材料等;

(六)其他能够证明机构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需携带至报名现场进行审核。

五、评审流程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天之内,我们将组织专人将对整体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邀请相关成员单位共同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资质、人员配备、设备条件、服务方案等方面。如果有必要,可能会进行现场考察,或以视频会议形式了解情况并要求补充相关材料等。

六、其他事项

(一)入驻机构需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准确性;

(二)具体合作细节将在确定入驻机构后,进一步协商确定;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昌都市市场监管局(昌都市知识产权局)所有。

(四)我们诚挚的邀请和欢迎符合条件的,具有国家资质和有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入驻昌都,积极参与昌都气瓶检测中心的气瓶检测项目,共同为昌都市的气瓶安全使用保驾护航。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提交至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电子卖场(https://cg.zbj.com/)。

联系人:加永边巴

联系电话:18189097777

特此公告!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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