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市监罚告【2024】19—63号
昌都地区奔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名单附后):
经调查,昌都地区奔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名单附后)未按规定时间申报2022、2023年度年报,在税务部门未办理税务登记或者已连续两年无申报纳税记录亦或已注销税务登记,在实地核查中未开展经营活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涉嫌构成了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本局拟对昌都地区奔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上述本公告所列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联系人:赵利娟、陈颖
联系电话:0895-4842808
联系地址:昌都市卡若区西路57号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